校企合作工作处简介
校企合作工作处是学院常设的校企合作工作职能部门,主要工作职责有:
1、根据学院发展定位、办学方向、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的总体要求,特别是要围绕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具体要求,负责起草制订学院产学结合、校企合作的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,统一协调和管理学院校企合作工作。
2、对行业产业发展趋势、行业企业相关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进行调研,为院系专业调整与开设提供有力的资讯。
3、积极寻求合作企业,开展校企合作的调研,拟定校企合作协议,建立完善有关制度,搭建产学结合、校企深度融合的管理平台,建立校企合作的长校机制。
4、协助院系组建专业指导委员会,负责对院系专业指导委员会的管理,协助院系与企业共同开发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等教学资源。
5、积极寻求合作企业,协助院系和实训中心积极引入企业资金共建校内实训实习基地,协助院系开发校外顶岗实习实训基地。拟定基地共建协议,负责对校企共建基地的管理。
6、积极寻求开展订单培养的合作企业,拟定订单培养协
7、积极寻求合作企业,协助人事部门、教务部门和院系开展教师顶岗实践工作。
8、积极寻求与企业在员工职业培训、应用研究、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等领域的合作项目,负责学院社会服务工作的统一协调和管理。
本处办公地址:行政楼7栋7303、7305
办 公 电 话:65926075、65926004
处 长:毛卫平
副处长:陈 斌
